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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市場准則(全文)- 第六章 經紀公司
經紀公司的選擇與管理
第一百九十三條  市場參與者應使用書面方式制定關於核准使用經紀公司的規范,並包括其信用評估標准。www.emoneybtc.com

第一百九十四條  市場參與者的管理層必須擔負最終選擇經紀公司或電子經紀平台的責任,並通過審查以確保所使用的經紀公司或電子經紀平台已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且適合代表其機構執行相關業務。

第一百九十五條  無論通過經紀公司還是電子經紀平台,經紀公司是交易過程的中介者,主要為交易雙方撮合雙方滿意的條款,以順利完成交易。嚴禁經紀公司以交易的當事人身份行事。

第一百九十六條  經紀公司的管理層應告知員工尊重所有客戶的合法權益,並在每一項交易之中遵照客戶的合法、合規、合理的指令進行交易。

第一百九十七條  市場參與者與經紀公司的管理層應積極監督交易人員與經紀公司的關系,以及電子經紀平台的使用情況,以確保其所屬人員都能夠各自遵守所在機構的制度與規范。

第一百九十八條  市場參與者管理層應定期檢查與經紀公司或電子經紀平台的往來情況,核查業務是否有異常集中現象。

第一百九十九條  發生交易糾紛時,交易各方應遵循公平誠信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准則,充分協商解決。經紀公司應協助提供相關交易證明材料。

第二百條 經紀公司應與接受經紀服務的市場參與者簽署相關的經紀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交易執行
第二百〇一條  市場參與者應提前向經紀公司表明其不可接受的交易對手方種類或具體名稱。市場參與者可說明不願與某些交易對手方交易的金融產品種類或到期時間。

第二百〇二條  市場參與者必須謹慎行事,避免將信用額度爭議的責任轉移至經紀公司,從而迫使他們進行交易。經紀公司和交易對手方不應濫用信用額度爭議,拒絕執行本來應當完成的交易。

第二百〇三條  市場參與者可在交易前,對某些金融產品和不同交易對手方類別,為經紀公司提供價格差別范圍的指導原則。

第二百〇四條  除非得到雙方管理層的批准,交易人員與經紀公司不應訪問對方的交易室。交易人員不應在經紀公司的辦公室進行交易,經紀公司也不應在除自己的辦公室以外的地方安排交易。

第二百〇五條  市場參與者向經紀公司所做的報價應當保持有效,直到市場參與者主動取消此價格。

第二百〇六條  市場參與者通過經紀公司進行的交易,應當在每次交易時向經紀公司表明交易額,或者事先就常規交易額做出安排。

第二百〇七條  如果多個市場參與者同時要求按照經紀公司所報價格進行交易,而要求交易的總額大於相關價位有效的金額,經紀公司應根據時間順序在相關市場參與者之間對有效金額進行分配。

第二百〇八條  經紀公司應力求實時交換雙方交易對手方名稱。經紀公司只能在雙方交易人員都表達了強烈交易意向時,才能告知交易對手方名稱,否則不應輕易或過早披露此項信息。每次應只披露一個名稱。只有在第一個名稱被拒絕後,才應披露第二個名稱。

第二百〇九條  如果由於信用的原因,通過經紀公司進行的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拒絕,經紀公司應根據與市場參與者達成的一致意見,盡力安排名稱替換或采取其他適當措施。市場參與者應准許經紀公司在合理的時間,就整筆數額或原報價的余額報出“任選報價(Choice Price)”。

第二百一十條  已經妥善履行義務的經紀公司,無需因為信用原因未能執行交易而承擔責任。

第二百一十一條  市場參與者通過委托經紀公司提供的經紀服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協商一致達成的銀行間外匯衍生品交易,應及時逐筆錄入交易中心交易系統,由系統生成成交單後達成交易。遠期掉期交易應當在達成交易後30分鐘之內錄入交易中心交易系統,超過時限未能錄入的交易,交易員應及時上報交易主管,避免無協議口頭交易。如一方機構系統臨時存在故障,交易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在達成交易後30分鐘之內(如特殊原因,交易雙方達成諒解,最遲不晚於1小時)向交易中心提交應急交易申請,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應急交易。

第二百一十二條  經紀公司幫助重要關系人與他方達成交易,若在交易過程中未利用上述重要關系,除非另有約定,應以雙方同意的匯率為准。

 

經紀傭金
第二百一十三條  經紀公司應就經紀傭金和支付的方式與市場參與者達成一致。經紀傭金的談判由市場參與者管理層負責進行。

第二百一十四條  市場參與者與經紀公司應當約定經紀傭金。經紀公司應當與市場參與者簽署關於雙方約定經紀傭金的書面協議。關於經紀傭金的任何修改應當遵循相同的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條  經紀公司的經紀傭金(包括大宗業務折價)應由經紀公司和市場參與者雙方自由議定,並以書面協議方式確定。已經議定的經紀傭金有改變或修訂時,應經由雙方核准並以書面記錄。

第二百一十六條  對於未完成交易,經紀公司不應要求委托方支付傭金,但可以要求委托方支付為其提供經紀服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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