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斷性逼倉(Abusive Squeeze)
對某貨幣報價或者金融產品報價,利用機構或者個人影響力在合約條款、合約價格等方面提出不當要求的行為。www.emoneybtc.com該行為有可能導致不公平的合約、價格等,可能會引起交易糾紛。
2. 美式期權 (American Style Option)
指期權買方既可以在到期日當天,也可以在到期日之前行權的標准期權。
3. 交易金額(Amount)
指外匯交易中的金額,分為基准貨幣金額、非基准貨幣金額、成交貨幣金額、對應貨幣金額、折美元金額。除非交易雙方另有約定,交易金額指基准貨幣金額。
4. 競價交易(Anonymous)
也稱匿名交易,指交易雙方通過外匯交易系統匿名報價,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匹配,達成交易,交易達成後雙方通過集中淨額清算模式進行清算的交易模式。
5. 賣出報價(Ask /Offer Rate)
指做市商或報價方為賣出基准貨幣而報出的價格。
6. 平價(At the Money)
指期權執行價格等於遠期價格。
7. 平價期權(At the Money Option)
指處於平價狀態的期權,是外匯期權買方要求行權時沒有盈虧的期權。
8. 人民幣對澳元直接交易做市商(AUD/ 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澳元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澳元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B
9. 延後交割(Back-Valuation)
當交易無法在雙方同意日期完成交割,為減少可能損失而將交割日期延後。
10. 基准貨幣金額(Base Amount)
指以基准貨幣表示的金額。
11. 基准貨幣(Base Currency)
指一個貨幣對中作為被計價標的的貨幣。
12. 基准貨幣方向(Base Direction)
指基准貨幣的交易方向。
13. 買入報價(Bid Rate)
指做市商或報價方為買入基准貨幣而報出的價格。
14. 詢價交易(Bilateral)
指有雙邊授信關系的交易雙方,通過外匯交易系統雙邊直接協商交易要素達成交易,交易達成後通過雙邊清算模式或淨額清算等其他清算模式進行清算的交易模式。
15. 雙邊清算(Bilateral Settlement)
指外匯交易達成後,由交易雙方按交易要素直接進行資金清算。
16. 非標准期限(Broken/Broken Period)
指外匯交易起息日落在標准期限日期以外的期限。
17. 營業日(Business Day)
也稱工作日。除非交易雙方另有約定,指下列日期:
對於任何付款而言,為相關賬戶所在地商業銀行正常營業的日期(不含法定節假日);對於任何交付而言,為交付行為發生地登記托管結算機構營業的日期(不含法定節假日);對通知或通訊而言,為接收方提供的通知或通訊地址中指定城市的商業銀行正常營業的日期(不含法定節假日)。
18. 買入(Buy)
指買入基准貨幣。
C
19. 看漲期權 (Call Option / Call)
又稱買入期權。指期權買方有權在到期日以約定執行價格從期權賣方買入約定金額的貨幣。
20. 差額交割(Cash settlement)
無本金交割的金融商品的清算方式(通常適用於衍生性商品,例如,遠期利率協議),依據事先明確市場清算價格,諸如英國銀行協會(BBA)倫敦銀行間拆款利率(Libor)及歐洲銀行間拆款利率(Euribor)與合約價格間之差額現金交割。
21. 貨幣掉期交易(CCS / CRS)
指在約定期限內交換約定數量人民幣與外幣本金,同時定期交換兩種貨幣利息的交易。
22. 中央對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 ,CCP)
是一種結算模式,指在交易達成後,由集中交易對手成為原買方與原賣方的交易對手履行相關的法律義務,對該交易進行管理(風險管理、交易監督、淨額結算)。承擔交付證券和收付款項的義務。
23. 中間價(Central Parity Rate)
中間價指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每日計算和發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外匯幣種匯率中間價。
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外匯市場做市商參考上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盤匯率,綜合考慮外匯供求情況以及國際主要貨幣匯率變化進行報價。交易中心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余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人民幣對港元匯率中間價由交易中心分別根據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與上午9時國際外匯市場港元對美元匯率套算確定。
人民幣對歐元、日元、英鎊、澳大利亞元、新西蘭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林吉特、俄羅斯盧布、蘭特、韓元、阿聯酋迪拉姆、沙特裡亞爾、匈牙利福林、波蘭茲羅提、丹麥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土耳其裡拉和墨西哥比索匯率中間價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銀行間外匯市場相應幣種的做市商詢價,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余做市商報價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歐元、日元、英鎊、澳大利亞元、新西蘭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林吉特、俄羅斯盧布、蘭特、韓元、阿聯酋迪拉姆、沙特裡亞爾、匈牙利福林、波蘭茲羅提、丹麥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土耳其裡拉和墨西哥比索匯率中間價。
24. 集中清算(Central Clearing)
指外匯交易達成後,第三方作為中央清算對手方分別向交易雙方獨立進行資金清算。
25.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會員(CFETS Member)
指經批准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的機構,分為人民幣外匯會員、外幣對會員和外幣拆借會員。會員應簽署會員協議並應遵守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規則等規章制度。
26. 清算(Clearing)
指交易的匹配確認、盈虧以及雙方支付或交割權利義務的計算、結算指令的發送和到賬確認等過程。清算包括集中清算和雙邊清算兩種模式,也可以分為全額清算和淨額清算兩種方式。
27. 復合期權(Compound Option)
也稱為期權的期權。買方有權以事先約定的日期與價格購買(或者賣出)特定貨幣(一般指基礎貨幣)的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該標准期權的執行價格也在敘做期權時決定。
28. 交易確認(Confirmation)
交易雙方於交易成交時,同意並交換該交易的交易細節,資金結算路徑等信息。此外,交易確認亦包括法律條款與結算指令。確認系確保交易雙方作業風險極小化的基礎。
29. 持續聯結清算(Continuous Linked Settlement,CLS)
CLS是全球最大的多幣種現金結算服務提供商,目前為60余家結算成員和眾多第三方客戶提供18種貨幣的外匯交易支付結算服務。作為具有全球金融市場系統重要性的市場基礎設施,CLS通過特有的同步支付(PvP)實時同步交割外匯交易雙邊款項,從而緩解結算風險。CLS系統與其結算貨幣的實時全額結算(RTGS)系統建立了直接連接,其賬戶內的款項結算具有最終、不可撤銷的法律效力。
30. 對應貨幣金額(Contra Amount)
指以對應貨幣表示的金額。
31. 對應貨幣(Contra Currency)
指一個貨幣對中與交易貨幣相對應的貨幣。
32. 人民幣對林吉特做市商(CNY/MYR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林吉特即期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林吉特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33. 人民幣對盧布做市商(CNY/RUB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盧布即期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盧布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34.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指交易對手方有可能在交易的現金流最終清算之前違約。即使交易對手方沒有違約,若其被認定的信用風險增高,仍可能導致包含的信用違約價差大幅增高,因而導致出現按市價計算的大額賬面虧損。一些市場參與者會將按市價計算的可能賬面虧損視為“市場風險”,而非“信用風險”。
35. 貨幣對(Currency Pair)
外匯交易中兩種貨幣成對交易,稱為一個貨幣對。根據計價標的的不同,兩種貨幣分為基准貨幣和非基准貨幣;根據交易標的的不同,分為交易貨幣和對應貨幣。
36. 貨幣單位(Currency Unit)
指一個貨幣對中基准貨幣或非基准貨幣的計量單位,通常為1,但根據市場慣例,某些貨幣在特定的貨幣對中的貨幣單位可能為100或其他市場通行的數值。
37. 截止時間(Cut-Off Time)
一般指外匯期權到期日當天的截止時間。一般市場中,東京市場通常為東京時間下午3點(東京截止時間TKY cut-off),歐洲和美國市場通常為紐約時間上午10點(紐約截止時間,NYK cut-off)。
D
38. 成交確認單(Deal Ticket)
也稱成交單。指交易雙方之間通過外匯交易系統達成交易後,系統生成的確認交易各項要素的書面憑證,具有法律效力。
39. 交易貨幣(Deal Currency)
指外匯交易時作為交易標的的貨幣。交易貨幣可以是基准貨幣,也可以是非基准貨幣。通常發起方發出交易請求時需指明交易貨幣及交易貨幣金額。
40. 交易貨幣金額(Deal Amount)
指以交易貨幣表示的金額。
41. 成交價(Dealt Rate)
指外匯交易實際達成交易的價格。
42. 報價精度(Decimal Point)
匯率數值的小數點後精確位數。『注』報價精度通常為1個基點所表示數值小數點後的位數,但也可能大於該位數。
43. 交割日( Delivery Date)
指期權買方實際行權後,交易雙方按照約定行權價格履行資金劃撥,其貨幣收款或付款能真正執行生效的日期,一般情況下與起息日(Value Date)相同。
44. 交割方式(Delivery Type)
指交易雙方在期權交易達成時約定的,期權買方行權後,在交割日進行資金清算的方式,包括全額交割與差額交割。
45. 德爾塔(Delta)
指外匯即期價格單位變動帶來外匯期權價格的絕對變動值,是用以衡量外匯期權風險狀況的重要指標,通常用來衡量頭寸的風險。
46. 定期存款利率(Depo Rate)
指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定期存款利率。
47. 數字期權(Digital)
數字期權是指在期權到期日前,若即期匯率超過看漲期權執行價格(或低於看跌期權執行價格),買方可獲取依原約定賠率金額的期權交易;交易日與到期日間之即期價格變動路徑與執行與否無關;決定因素是到期時即期價格是否高於或低於執行價格。
48. 交易方向 (Direction)
外匯交易的方向。除非交易雙方另有約定,交易方向為基准貨幣方向,通常包括買入和賣出。
49. 差異(Discrepancies)
通常系指日常交易核對過程中發現交易條件不符的交易,應盡快調查並解決。
50. 雙邊敲入期權(Double Knock-in)
設有兩個期權障礙:一個高於執行價,一個低於執行價。如果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一個期權障礙被觸碰,則期權生效。否則期權無效。
51. 雙邊敲出期權(Double Knock-out)
設有兩個期權障礙:一個高於執行價,一個低於執行價。如果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一個期權障礙都沒被觸碰,則期權生效。否則期權無效。
52. 雙邊單一觸碰(Double One Touch)
期權在到期日前,若出現即期價格曾經觸碰(或超過)先前設定二個特定價位的其中之一時,則期權買方可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獲得約定的支付金額。
E
53. 任選(Either way, Choice, Your Choice)
買入與賣出的報價相同。一般來講,詢價方需要在任選價格上買入或者賣出。
54. 人民幣對歐元直接交易做市商(EUR/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歐元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歐元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55. 歐洲銀行同業拆借利率(Euribor)
為歐元區銀行間拆款之參考利率,該利率每日由35個銀行組成的委員會參考報價計算而得,其中大部份為歐盟國家,委員會成員數目可能因有新會員加入而改變。
56. 歐式期權(European Style Option)
指期權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當天才可以行權的標准期權。
57. 匯率(Exchange Rate)
指外匯交易中貨幣對中的兩種貨幣在交易中互相兌換的交換價格。本指引中匯率的標價方法為一貨幣單位的基准貨幣等於若干個貨幣單位的非基准貨幣。匯率根據不同的應用情景分為買入報價(Bid Rate)、賣出報價(Ask Rate/Offer Rate)、成交價(Dealt Rate)。
58. 行權(Exercise)
指期權買方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日期(非即期起息日)行使了與期權賣方進行人民幣對外匯交易的權利。
59. 行權截止時間( Exercise Cut Off Time)
指交易雙方約定的在到期日行權的最晚時點,一般不得超過到期日當天的15:00。
60. 行權通知 (Exercise Notice)
指期權買方通過外匯交易系統向期權賣方發出的要求行權或放棄行權的指令,包括期權買方明示的指令和外匯交易系統根據相應規則自動發出的指令。若指令未在行權截至時間之前到達期權賣方,視為放棄行權。
61. 行權狀態(Exercise Status)
指期權買方發出行權通知後外匯交易系統顯示的狀態,包括未行權(Valid)、行權(Exercised)和放棄行權(Expired)。
62. 行權方式(Exercise Type)
指依據期權行權時間不同區分的類別,包括歐式期權與美式期權。
63. 奇異期權(Exotic Option)
指由普通期權結構改變或衍生,具特別功能或產品結構的復雜期權。
64. 行權日(Expiry Date)
指期權買方選擇是否行權的日期。
F
65. 因素敏感性計量法(Factor Sensitivity Measure)
這個方法估算一種金融工具或資產組合對於會影響其價值的各種因素(例如,利率、匯率和市場波幅)所出現變化的敏感度。
66. 遠端匯率(Far-leg Exchange Rate)
在外匯掉期交易中,交易雙方約定的第二次交割貨幣所適用的匯率。
67. 遠端起息日(Far-leg Value Date)
在外匯掉期交易中,第二次貨幣交割的日期。
68. 標准期限(Fixed Tenor Period)
指起息日與該貨幣對即期交易起息日時間差為固定時間段的期限。
69. 定息周期 / 定息頻率(Fixing Frequency)
又稱利率重置周期,貨幣掉期交易中每隔一段固定的期限就會重新確定用於計算利息支付的浮動利率,該期限即定息周期。
70. 回購定盤利率(Fixing Repo Rate)
指以銀行間市場每天上午9:00-11:30間的回購交易利率為基礎並借鑒國際經驗編制的利率基准參考指標。交易中心受權於每個交易日上午11:30對外發布。
71. 定息規則(Fixing Rule)
指確定定價日與起息日規則關系的規則,屬於定價日規則的一部分,包括 V-0,V-1 和V-2。
72. 計息殘段(Fixing Stub)
指人民幣端付息周期大於定息周期時,且一個付息周期不能整除定息周期時,付息周期可以拆分為若干個完整的利率重置周期和一個計息殘段。
73. 閃價交易(Flash Trading)
指不斷在市場敲進時效(quote lives)極短且無意成交之報價,藉以影響市場行情,此種行為非常不適當。
74. 外幣拆借交易(Foreign Currency Lending)
指金融機構間為解決外幣資金余缺而進行的短期外幣資金融通行為。
75. 外幣拆借市場(Foreign Currency Lending Market)
指市場參與者之間通過交易中心外匯交易系統進行外幣拆借交易的市場。
76. 外幣對交易(Foreign Currency Transaction)
也稱外幣買賣、外匯買賣。指不涉及人民幣的外匯對外匯的交易。
77. 遠期全價(Forward All-in Rate)
指交易雙方約定的在遠期起息日基准貨幣交換非基准貨幣的價格。
78. 遠期貼水(Forward Discount)
即期與遠期外匯匯率價差,以匯率基點表示。貼水表示遠期匯率較即期匯率便宜,遠期貼水報價顯示為負數。
79. 遠對遠掉期(Forward-Forward, Fwd/fwd)
一筆遠期對另一筆不同到期日的遠期的掉期交易。
80. 遠期點(Forward Point)
指用於確定遠期匯率和即期匯率之差的基點數。一般由即期匯率、貨幣對中兩種貨幣的利差和遠期期限等因素決定。遠期點可以為正也可以為負。
81. 遠期升水(Forward Premium)
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的價差,以匯率基點表示。升水表示遠期匯率較即期匯率貴。遠期升水報價顯示為正數。
82. 遠期掉期做市商(Forward-Swap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外匯遠期、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上持續提供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83. 遠期掉期嘗試做市機構(Forward-Swap Trial Market Maker)
指經批准在人民幣外匯遠期、掉期和貨幣掉期上嘗試持續提供買、賣雙向報價的機構。
84. 搶先交易(Front Running)
交易員在客戶或機構指示進行大額交易之前,建立自營頭寸,意圖通過在大額交易導致的市場價格預期變動中獲利。
85. 全額交割 ( Full Amount Delivery)
指期權買方在到期日,按照約定的執行價格和約定金額,與期權賣方達成即期交易。
86. 外匯(FX /Foreign Exchange)
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本指引所指外匯為人民幣以外的幣種。
87. 外匯遠期交易(FX Forward)
指交易雙方以約定的幣種、金額、匯率,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日期(非即期起息日)交割的外匯交易。
88. 外匯交易成交確認單(期權執行)[FX Trade Deal Ticket (Option Exercised )]
指期權交易雙方通過外匯交易系統達成交易後,若約定全額交割,交易雙方若期權買方在到期日選擇行權,系統生成的確認即期交易各項要素的書面憑證,具有法律效力。
89. 外匯交易系統(FX Trading System)
指交易中心為市場參與者提供的電子外匯交易系統。
90. 外匯交易(FX Transaction /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指交易雙方按約定的價格和金額買入一種貨幣並且賣出另一種貨幣的交易,包括人民幣外匯交易和外幣對交易。
91. 外匯期權交易(FX Option)
指交易雙方以約定匯率,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日期(非即期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對外匯交易的權利。
92. 差額行權結算單(FX Option Netting Settlement Ticket)
指期權交易雙方通過外匯交易系統達成交易後,若約定差額交割,且期權買方在到期日選擇行權,系統生成的確認軋差金額等各項要素的書面憑證,具有法律效力。
93. 外匯即期交易(FX Spot)
指交易雙方以約定的外匯幣種、金額、匯率,在成交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交割的外匯交易。包括人民幣外匯即期交易和外幣對即期交易。
94. 外匯掉期交易(FX Swap)
指交易雙方約定在一前一後兩個不同的起息日進行方向相反的兩次貨幣交換。在第一次貨幣交換中,一方按照約定的匯率用貨幣A交換貨幣B;在第二次貨幣交換中,該方再按照另一約定的匯率用貨幣B交換貨幣A。
G
95. 人民幣對英鎊直接交易做市商(GBP/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英鎊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英鎊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96. 撤消前有效指令(Good Till Cancel-GTC Order)
該指令直到撤銷之前一直有效。
97. 全額清算(Gross Settlement)
指交易雙方對彼此之間達成的交易,按照交易要素逐筆進行資金清算。
98. 外幣對做市商(G7 Market Maker)
指在外幣對市場上持續提供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H
99. 高頻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
系指系統自動設定短期交易之策略,造成快速下單並執行交易之情形,通常此類交易金額都很小。
100. 歷史波動率(Historical Volatility)
有別於隱含波動率,歷史波動率乃根據歷史價格所計算的波動率。
101. 暫扣額度(Hold Limit)
指對已經發起但未成交的交易暫扣的額度,例如,限價訂單等。對已經發起但未成交的交易,交易中心根據會員每筆報價的賣出幣種金額、內部折算率計算暫扣額度。
I
102. 隱含波動率(Implied Volatility)
指匯率在一段時間內變動的程度,是衡量期權價格波動幅度的指標,一般采用標准方差計算,是外匯期權報價的標的,以百分比表示。
103. 交易市場參考價(Indication Price)
僅供參考的報價,並非有效價格,實際交易前應該重新確認價格。
104. 初始額度(Initial Limit)
指交易中心根據統一的授信制度,對每個會員分別授予的交易總額度。
105. 交易品種(Instrument)
指銀行間外匯市場可以交易的外匯產品種類。即期、遠期、掉期、貨幣掉期、期權、外幣拆借等。
106. 外幣對市場(Inter-bank Foreign Currency Market)
也稱外幣買賣市場。指市場參與者之間通過交易中心進行外幣對交易的市場。
107. 銀行間外匯市場(Inter-bank FX Market)
指市場參與者之間通過交易中心進行外匯交易的市場,包括人民幣外匯市場、外幣對市場和外幣拆借市場。
108. 人民幣外匯市場(Inter-bank RMB/FX Market)
指市場參與者之間通過交易中心進行人民幣外匯交易的市場。
109. 利率風險(Interest Rate Risk)
指由於利率的不利變動對機構財務狀況造成的風險。
110. 價內(In the Money)
又稱實值。指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低於市場價格的狀態,或看跌期權的行權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狀態。
111. 價內期權(In the Money Option)
指處於價內狀態的期權,是外匯期權買方若要求行權可以獲利的期權。
112. 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
指約定的期權執行價格與行權日即期價格之間存在的有利於期權買方的差額。
J
113. 加入報價(Joint at, Support at)
承諾額外加入經紀商現有買入或賣出之報價行列。
114. 人民幣對日元直接交易做市商(JPY/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日元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日元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K
115. 敲入期權(Knock-In Option)
在期權到期日前,若即期市場價格一旦碰觸到先前設定的特定價位或水平時,期權才開始生效。
116. 敲出期權(Knock-Out Option)
在到期日前,若即期價格一旦碰觸到先前設定的敲出價格,期權自動失效。
L
117. 虛假多檔報價(Layer)
對一個交易指令或者交易下達不同水平的交易指令或者執行,以引導市場朝著有利自營賬戶方向波動,以不當獲取交易利益為目的的行為。
118. 法律風險(Legal Risk)
指金融市場交易的法律和監管方面的風險。合約不能強制執行、發生訴訟、被判不利判決等,都可能對機構的營運、財政狀況和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119. 倫敦銀行同業拆入利率(Libid)
倫敦銀行同業拆入利率(London interbank bid rate),與倫敦銀行同業拆款利率不同的是,其並非正式公布的交割或指標利率,而是倫敦市場上非特定主要銀行任何時點的拆借利率報價。
120. 倫敦銀行同業拆出利率(Libor)
倫敦銀行同業拆出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是根據每日由6至16家倫敦市場的銀行所提供的拆出參考報價計算而得,廣泛的用來作為市場資金借款的指標利率,近來更成為主要貨幣市場中無本金交割產品中現金差額交割的指標利率(附注:對於部分較少使用之幣別,使用提供報價銀行家數則較少)。
121. 額度(Limit)
指競價交易中對每個會員設置的額度,會員在額度內可以進行即期競價交易並通過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
122. 限價訂單(Limit Order)
是競價交易模式下的一種交易機制。
123. 額度核查(Line Checking)
在完成交易前,核查信用限額的可用性以及對手方可用的交易金額。
124. 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
是指“市場流動性風險”,即由於市場深度不足或者發生市場中斷事件,以致機構無法在不大幅降低市價的情況下輕易地退出或抵消特定的風險。或者也可指“資金流動性風險”,即機構無法在不影響其日常運作或財政狀況的情況下,有效地滿足其預期的和非預期的現有和未來現金流及抵押品需要。
125. 有效交易價格(Live Price/Tradable Price)
有效並且可以用於完成交易的匯率。當對手方按照有效交易價格進行交易時,報價銀行有義務按照有效匯率進行成交。
M
126. 報價方(Maker)
指外匯交易中應對方交易請求而進行報價的一方。
127. 市場干擾(Market Disruption)
在決定交易時未能預見,且交易雙方皆無法控制的事件,包括資本管制、一方違反法律、天災、極端氣候、資金流動性緊張或者政局變化等不可抗且無法預見的因素導致市場正常功能出現變化,導致無法按照約定匯率或者交割日期進行結算的情況。
128. 做市商(Market Maker/Liquidity Provider)
指經批准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向市場持續提供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分為人民幣外匯做市商和外幣對做市商。做市商須簽署做市協議並遵守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相關規章制度。
129. 市價定單(Market Order)
以可以獲得的最優市價成交的交易指令。
130. 市場參與者(Market Participant)
指經我國監管部門批准從事外匯交易業務的機構及其員工,文中出現市場參與者時,視具體情況可指機構和/或員工。
131. 市場風險(Market Risk)
指由於市場價格,如匯率、利率、期權價等出現不利變動,因而可能引起的虧損。
132. 主協議(Master Agreement)
市場參與者(例如銀行)簽訂的、表明各方在開展外匯交易之前同意標准交易條款的基本協議。簽訂主協議能夠讓各方當事人盡快就未來的交易或協議進行談判,因為它們在訂立後續交易或確認交易條款時,沒有必要在提及已經達成一致的事項。
133. 到期日(Maturity Date)
一般情況下,期末本金交換日和最後一次利息交換日為到期日。生效日與到期日之間所跨時間長度為期限。
134. 最小交易金額(Minimum Amount)
指外匯交易在外匯交易系統中允許成交的最低金額,以折美元金額計。
135. 錯誤成交或錯配(Mis-Hit)
交易商在執行某筆訂單時在金額、匯率、方向等方面出現錯誤(不包括故意造成的錯誤),亦可能發生於電子交易平台。
136. 交割日順延慣例(Modified Following Business Day Convention)
若交易到期日落在非交割日,正式的到期日為原協議到期日的下一個銀行交割日;若順延到期日跨到下一個月份時,則順延的到期日為原協議到期日的前一個銀行交割日。
137. 我方風險(My Risk)
詢價者願意接受市場變動。在收到報價時,詢價者無法立即決定是否成交。如果詢價者希望完成交易,則必須通過詢問“現在報價(How Now)?”, 或者類似請求以獲得更新價格。
N
138.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NAFMII主協議)
是由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的《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主要使用於中國市場。
139. 近端匯率(Near-leg Exchange Rate)
在外匯掉期交易中,交易雙方約定的第一次交割貨幣所適用的匯率。
140. 近端起息日(Near-leg Value Date)
在外匯掉期交易中,第一次貨幣交割的日期。
141. 淨額清算協議(Netting Agreement)
系指雙方同意以淨額基礎與交易對手方進行結算的文件。金融機構應通過與交易對手方建立法律上可行的雙邊貨幣支付與交易淨額結算協議,旨在減少貨幣交易的結算與相關信用風險。
142. 差額交割 ( Netting Delivery)
指交易雙方在到期日當天,按照約定的執行價格與當天人民幣對相應貨幣匯率中間價進行軋差,並在交割日對差額進行交割。該差額稱為軋差金額(Netting Amount)。
143. 差額清算遠期交易(Netting-Settled Forward)
指交易雙方在起息日根據約定的匯率與定價日即期匯率軋差交割,並可以約定以貨幣對中的任意一種貨幣清算的遠期交易。
144. 淨額清算(Netting Settlement)
指對同一清算日的交易按幣種進行軋差,並根據軋差後的應收或應付資金進行結算。
145. 名義性計量法(Nominal measure/Notional measure)
這一計量方法采用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名義價值來評估風險面對度。
146. 無本金交割遠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 ) NDF
與在到期日結算交付交易貨幣不同,無交割通過采用結算貨幣(除另有約定,通常為美元)在到期日當天,根據約定貨幣與貨幣定盤價格之間的差額進行。
147. 名義本金(Notional Amount)
又稱名義金額。指貨幣掉期、期權等衍生品交易的名義本金金額,一般用來計算交易雙方未來應收應付所依據的金額。名義金額既可以以基准貨幣金額表示,也可以以非基准貨幣金額表示。
148. 人民幣對新西蘭元直接交易做市商(NZD/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新西蘭元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新西蘭元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O
149. 非標准期限(Odd/Broken/Cock Dates)
常規的固定期限以外的其他期限。
150. 取消(報價或者訂單)(Off)
報價方取消之前買入或賣出報價,亦或是交易訂單。
151. 自動替代指令(One Cancels the Other-OCO Order)
同時下達兩個不同的交易指令,當一個成交時,就取消另一個。
152. 一次觸碰(One Touch)
153. 在到期日前,如果即期價格觸碰交易敘做時設定的價位或匯率水平,買方可於到期時獲得特定金額費用。一次觸碰期權交易又稱鎖定或觸碰數字期權。操作風險(Operational Risk)
指由於內部程序、系統和控制措施不充分或者失效,或因員工出錯、管理層失誤或者外部事件,導致直接、間接地發生損失的風險。
154. 期權買方 (Option Holder / Option Buyer)
又稱期權持有者。指支付一定期權費,有權在未來某一日期(非即期起息日),以約定執行價格買入或者賣出貨幣的一方。
155. 期權費(Option Premium)
指期權買方購買期權所支付的費用,即期權價格(Option Price)。
156. 期權類別(Option Type)
指依據期權復雜程度區分的期權類別,包括普通期權與奇異期權。
157. 期權價值(Option Value)
指期權價格,包括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
158. 期權賣方(Option Writer / Option Seller)
又稱期權立權者。指收取一定期權費,有義務在未來某一日期(非即期起息日),以約定執行價格買入或者賣出貨幣的一方。
159. 期權性計量法(Optionality measure)
這個方法估算一種期權的價值對於其基礎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或波動性的敏感度。分別計量基礎金融工具在價格、波幅、距離到期時間、利率方面發生一單位的變化時,估計會導致的期權價格變化。
160. 價外(Out of the Money)
又稱虛值。指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狀態,或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低於市場價格的狀態。
161. 價外期權(Out of the Money Option)
指處於價外狀態的期權,是外匯期權買方若要求行權會導致虧損的期權。
162. 直接遠期價格(Outright Forward Price)
在任何日期交割的外匯價格。是以即期匯率和升水(+)或者貼水(-)來進行表示。
163. 隔夜(Overnight O/N)
交易當日對下一個交割日的掉期交易。
P
164. 付息周期 / 付息頻率 ( Payment Frequency)
貨幣掉期交易中交易雙方每隔一段固定的期限會向對方支付換入貨幣計算的利息金額,該期限即為付息周期。
165. 付息殘段(Payment Stub)
指一個期限不能整除付息周期時,期限可以拆分為若干個完整的付息周期和一個付息殘段。
166. 期限(Period)
指外匯交易所跨時間長度,通常以起息日與該貨幣對即期起息日的時間差表示,分為標准期限與非標准期限。
167. 基點(Pips)
也稱BP,常用於價差或者匯率變動幅度計量,通常為匯率最小變動單位。
168. 普通期權(Plain Vanilla Option)
又稱標准期權。指無特殊結構或功能的簡單標准期權,包括普通歐式期權、普通美式期權。
169. 頭寸存放(Position Parking)
交易雙方同意進行一筆交易,並同意不管交易期間市場價格如何波動,在未來特定日期以原來或接近的合約價格取消合約。通過將合同匯率設定,不反映任何市場匯率變動,從而不公平地操縱頭寸或損益的交易。
170. 期權費金額(Premium Amount)
指期權買方購買期權所支付的費用金額,以人民幣表示。
171. 期權費交付日(Premium Date)
指交易雙方約定的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期權費的日期,通常為該貨幣對的即期起息日。
172. 期權費率 (Premium Rate)
指雙方約定用以計算期權費金額的比率,可約定選擇不同的期權費類型進行報價。
173. 期權費類型(Premium Type)
指雙方約定期權費率的報價表示方式,包括非基准貨幣百分比(Term%)和基點(Pips)。
174. 專業客戶(Professional Customer)
專業客戶是指被認為具有做出自身投資決策並且評估其決策內在風險所需經驗、知識和專業能力的客戶。
175. 誘導交易(Pump and Dump)
在市場中散布有方向性或者誤導性的消息,誘導市場朝著有利於自營賬戶(或者個人賬戶)所持頭寸的方向進行波動,以獲取盈利為目的的不當行為。通過散布有利消息,可以引導市場價格朝著有利自營(或者個人)賬戶有利方向波動,采取買入或者賣出以獲取交易收益。
176. 看跌期權(Put Option/ Put )
又稱賣出期權。指期權買方有權在到期日以約定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約定金額的貨幣。
Q
177. 報價標的(Quotation Object)
指期權交易中報價方進行公開報價的對象, 通常是隱含波動率。
R
178. 雙邊不觸碰期權(Range Binary)
敘做期權交易時,同時設定較高觸發匯率和較低觸發匯率的期權。期權到期日之前,即期市場的匯率沒有低於或者觸及較低觸發匯率,同時也未高於或者觸及較高觸發匯率,期權買方可以獲得約定的支付金額。
179. 對賬(Reconciliations)
指由代理銀行(往來存放賬戶)所接收之對賬單與該機構總賬核對之會計程序,以確保所有來自銀行賬戶之收款與付款與機構之帳上紀錄相符。
180. 參考價(Reference Rate)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泰铢、堅戈區域交易參考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即期匯率的參考價。
181. 聲譽風險(Reputational Risk)
指若出現關於機構產品或業務手法的負面宣傳,不論資料是否真確,都可能對機構的客戶基礎和收益帶來不利影響,或者導致費用高昂的訴訟。
182. 人民幣外匯交易(RMB-FX Transaction)
指買入人民幣並賣出外匯,或買入外匯並賣出人民幣的交易。
183. 折美元金額(Risk Amount)
指外匯交易按成交當時的美元市場匯率折算成的美元金額,通常用作交易量統計的基准。
含美元貨幣對折美元金額即該貨幣對中的美元金額;非美元貨幣對的折美元金額以交易貨幣兌美元的市場實時匯率(買入報價和賣出報價的均價)折算。
184. 風險逆轉期權(Risk Reversal)
指同時買進(賣出)較高執行價格的看漲期權及賣出(買進)較低執行價格的看跌期權,且兩種期權名義本金、到期日及德爾塔(delta)絕對值均相同。境內包括以下兩種類型:一是外匯看跌風險逆轉期權組合:買入一個執行價格較低的外匯看跌期權,同時賣出一個執行價格較高的外匯看漲期權,兩個期權合約均針對同一貨幣對;二是外匯看漲風險逆轉期權組合:賣出一個執行價格較低的外匯看跌期權,同時買入一個執行價格較高的外匯看漲期權,兩個期權合約均針對同一貨幣對。
S
185. 情景模擬(Scenario Simulation)
評估在不同市場狀況、風險因素下的金融工具或資產組合的可能市值。
186. 賣出(Sell)
指賣出基准貨幣。
187. 清算風險(Settlement Risk)
指在機構於清算日期履行合約義務之後,交易對手方卻不履行義務,因此造成損失的風險。
188. 人民幣對新加坡元直接交易做市商(SGD/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對新加坡元交易上持續提供人民幣對新加坡元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189. 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
指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平台計算、發布並命名的,根據報價銀行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的算數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利率期限包括O/N,1W,2W,1M,3M,6M,9M和1Y。
190. 即期起息當月底到期或月底到期(Spot Against End Month, End of The Month)
即期起息,敘做交易當月最後一個交割日到期。
191. 即期做市商(Spot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幣外匯即期競價和詢價上提供買、賣雙向報價並在規定范圍內承諾按所報價格成交的機構。
192. 即期/次日(Spot–Next S/N)
即期交易對下一個交割日的掉期。
193. 即期嘗試做市機構(Spot Trial Market Maker)
指經批准在人民幣外匯即期上嘗試持續提供買、賣雙向報價的機構。
194. 價差(Spread)
指賣出報價與買入報價的差額,通常以基點表示。
195. 標准方差(Standard Deviation)
指統計上用來衡量一組數值中某一數值與其平均值差異程度的指標,一般用來評估價格可能的變化或波動程度。標准方差越大,價格波動就越大。
196. 常設結算指令(Standing Settlement Instructions, SSIs)
兩個金融機構間的協議,用來界定收付款代理銀行關於特定貨幣交易的結算細節。使用SSI可提高結算效率,管控交易結算過程,及降低詐欺的機率。此後,除非出現任何變化,每種貨幣的結算將按照前述清單所列信息進行。
197. 生效日(Start Date)
期初本金交換的日期也是第一個付息周期的起息日,稱為生效日,又稱首次起息日,期初本金交換日。
198. 止損交易指令(Stop Loss Order)
給經紀商(或者同業銀行)在達到某個價格時購買/出售指定的交易標的(如某一貨幣對)的交易指令,其目的在於限制由於持有該標的物頭寸所帶來的損失。交易指令有效期可以在當天、隔夜或者直到執行或取消前執行。
199. 跨式期權(Straddle)
同時買入(賣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通常具有相同的名義本金、相同的到期日和相同的執行價格)的期權組合。
200. 鞍式期權(Strangle)
同時買入(賣出)較高執行價格的看漲期權和較低執行價格的看跌期權(通常具有相同的名義本金、相同的到期日,但執行價格不同)的期權組合。
201. 策略風險(Strategic Risk)
指由於機構經營所在環境的變化、不正確的策略性決定、其他各種錯誤決定、以及對行業、經濟或技術變化應變不足,從而在目前或未來對機構的利潤、資本、聲譽或地位造成影響的風險。
202. 壓力測試(Stress Testing)
這一方法嘗試確定在特殊情況下頭寸或資產組合的可能價值、資本充足度和流動性頭寸。要使測試結果可靠,采用的假設應盡可能反映市況的變化。壓力測試應在全機構范圍內進行,突出不同業務單位面對的、而且可能同時沖擊全機構的風險。
203. 執行價格(Strike Price / Exercise Price)
又稱行權價格。指交易雙方約定的在未來某一日期(非即期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對外匯交易的匯率。
204. 殘段(Stub)
包括付息殘段和計息殘段,如無特別約定,殘段指付息殘段。
205. 掉期全價(Swap All-in Rate)
指交易雙方約定的在起息日基准貨幣交換非基准貨幣的價格。包括近端掉期全價和遠端掉期全價。
206. 掉期點(Swap Point)
指用於確定遠端匯率與近端匯率之差的基點數。掉期點可以為正也可以為負。
207. 掉期匯率(Swap Rate)
掉期匯率包括近端匯率和遠端匯率。
208. 系統性風險(Systemic Risk)
指一個市場參與者無法履行其義務,有可能會引起其他市場參與者的一連串無法履行義務的事件,致使整個市場運作崩潰。
T
209. 平盤交易指令(Take Profit Order)
交易商指定准確的匯率或現有價格點數之上的點數,一旦達到立即平倉現有頭寸以實現盈利的交易指令。
210. 發起方(Taker)
指外匯交易中向對方提出交易請求,要求對方報價的一方。
211. 期限(Tenor)
起息日和還款日之間的實際自然天數。
212. 非基准貨幣金額(Term Amount)
指以非基准貨幣表示的金額。
213. 非基准貨幣/報價貨幣/相對貨幣(Term Currency /Quote Currency)
指一個貨幣對中用於計量1個貨幣單位基准貨幣價格的貨幣。
通常基准貨幣在前,非基准貨幣在後,中間以“/”或“.”分隔。
214. 流動性限額(Threshold Amount/Good For Amount)
指在競價交易模式下,做市商對其買賣報價所承諾的最低可成交金額,以基准貨幣金額計。
215. 時間價值(Time Value)
指期權價值高於期權內在價值的部分,是期權價格與內在價值之差。時間價值受期權距離到期日的時間、兩種貨幣利差以及即期價格隱含波動率等影響,反映了內在價值可能提高的機會。
216. 明天/後天(Tom–Next T/N)
敘做交易後的第二個交割日對其後一個交割日的掉期。
217. 交易確認(Trade Confirmation)
指市場參與者通過交易中心交易後處理平台對已成交的外匯詢價交易的要素、定義及其他必要合同條款進行確認的行為。
218. 成交日 (Trade Date/Deal Date)
交易雙方達成外匯交易的日期,通常用“T”表示。
219. 成交時間 (Trade Time/Deal Time)
交易雙方達成外匯交易的具體時刻(以北京時間表示)。
220. 匯率浮動幅度(Trading Band)
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交易中心對外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2%的幅度內浮動,人民幣對林吉特,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的交易價在交易中心對外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5%幅度內浮動,其他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交易中心對外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3%幅度內浮動。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對泰铢、堅戈區域交易的交易價在交易中心對外公布的該貨幣交易參考價上下10%幅度內浮動。
221. 交易日(Trading Day)
指各交易品種可以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的日期。
222. 交易時間 (Trading Hour)
也稱“開市時間”,指各交易品種可以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的具體時間段。
223. 交易模式(Trading Model)
指銀行間外匯市場提供的外匯交易業務模式,包括競價交易和詢價交易。
224. 交易類型( Trading Type)
指依據期權所賦予的權利區分的類別,包括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
225. 嘗試做市機構(Trial Market Maker)
指經批准在銀行間人民幣外匯市場向市場嘗試持續提供相應交易品種買、賣雙向報價的機構,分為即期嘗試做市機構和遠期掉期嘗試做市機構。嘗試做市機構不具備人民幣外匯做市商的權利與義務。
U
226. 未事先明確的節假日(Unscheduled Holidays)
臨時安排的新的節假日導致銀行無法對已經敘做交易進行結算。交易雙方應協商並將交割日延遲至之前交割日之後的第一個交割日。
227. 剩余額度(Unused Limit)
指初始額度扣除暫扣額度。
228. 已用額度(Used Limit)
指未清算交易所占用的額度。對已經完成的交易,交易中心將同一起息日同幣種的買入和賣出金額進行軋差,折算為美元計算已用額度。
V
229. 起息日(Value Date)
指外匯交易達成後,交易雙方履行資金劃撥,其貨幣收款或付款能真正執行生效的日期。一般情況下,起息日與結算日(Settlement date)、交割日(Delivery date)相同。
230. 波動率(Volatility)
波動率根據不同的計算方式可以分為歷史波動率和隱含波動率,隱含波動率為市場報價所采用的波動率,代表外匯市場中對某一貨幣對未來市場變動幅度的預期。
W
231. 越牆行為(Wall Crossings)
越牆行為是合規和操守要求的重要部分,是指掌握交易內部信息並將該信息不當使用在自營(或個人)交易賬戶中,以為自營(或個人)賬戶謀取利益為最終目的的行為。該行為受銀行內部合規要求具體規范,並通過書面文件進行約定。進入“牆內”的交易人員的交易行為受到銀行合規部門的監控。違規“翻牆”行為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Y
232. 詢價者市價變動風險(Your Risk)
報價機構提醒詢價者(可能通過經紀商),在交易確定前,必須承擔報價變動的風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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