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區塊鏈技術在中國已列為國家“新基建”,而加密貨幣雖然還存在灰色地帶,但在大陸交易已被明令禁止。www.emoneybtc.com關於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監管定位,美國也一直在探索。前CFTC主席加裡詹斯勒(Gary Gensler)曾表示,要加快制定合理的監管框架,以留住美國的創新者,嚴格或不明確的監管可能會導致創新和經濟效益轉移到海外。
近日,美國眾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舉行了一場馬拉松立法聽證會,聽證會記錄了38項法案,包括國會議員成功向眾議院報告了《區塊鏈創新法案》和《數字分類法法案》兩項法案,這是迄今為止在美國國會上提出的解決區塊鏈通證監管透明性最完整的法案。
國會達成監管共識
據了解,議員Jerry McEnery提出的《區塊鏈創新法案》整合了議員Soto和Davidson提出的《數字分類法法案》中的部分內容,讓區塊鏈和代幣的發展有法可依。《區塊鏈創新法案》已經被加入到HR 8128《消費者安全保護法案》之中。
與此同時,美國州銀行監管者聯席會(CSBS)確認,針對貨幣服務企業的新制度將在48個州引入相同的規則和標准。這將簡化合規工作,讓加密貨幣企業更容易跨州開展業務。
本報記者了解到,在向國會解釋區塊鏈技術的優勢時,Soto使用了Covid-19的示例來幫助解釋該技術在通過《區塊鏈創新法案》保護消費者方面的重要性,Soto表示: “能源部與CDC和HSS合作,使用他們的超級計算機來分析成千上萬種抗病毒藥物,並將其范圍縮小到12種。為了使超級計算正常工作,數據必須是可信賴的和可保護的,這就是為什麼區塊鏈技術如此重要的原因。”
另外,Soto還提出,加密貨幣也有獨特的用處,特別是對於希望以低成本進行國際支付的小型企業。Soto在Chamber PAC活動中還宣布,他將在接下來國會議員競選活動中接受比特幣捐贈。
《區塊鏈創新法案》和《數字分類法法案》也成為了美國國會對數字代幣和區塊鏈的監管透明度達成的共識。今年5月19日,美國國會代表Brett Guthrie(R-KY)提出了“推進區塊鏈法”。根據法律草案,該法案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商務部長對區塊鏈的用途和在美國的采用狀況進行新的調查。該項建議為此次國會議員對《區塊鏈創新法案》和《數字分類法法案》的探討提供了鋪墊。
美國國會探索加密監管
2016年以來,美國國會就在逐步探索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立法監管。由於議員之間關於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如何監管的分歧較大,導致該項監管的推進進程十分緩慢。此前,美國國會的一份報告稱2017年為“加密貨幣年”,並呼吁立法者和行業利益相關者就區塊鏈技術的應用進行合作。
今年3月4日美國眾議院小企業委員會曾舉行了一場主題為“建立區塊改變:區塊鏈技術對小企業的益處”聽證會,該聽證會也為這次最新法案的推進提供了部分監管方案。在該聽證會上作證時,區塊鏈研究機構Protocol Labs的顧問Marvin Ammori認為美國國稅局對加密貨幣征稅是“最糟糕的噩夢”。Ammori表示:“對於加密貨幣應該免稅,比如像虛擬貨幣稅務公平法議案中提出的,設置征稅的加密貨幣交易額門檻。”他還認為,應該讓美國證監會(SEC)和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在加密貨幣相關指引中闡述得更加明確。
國土安全部(DHS)的網絡安全部門主管Douglas Maughan博士指出,從政府層面出發,區塊鏈在優化供應鏈管理方面的應用可以是和海關在“海運、物流及關稅”等領域達成合作。
而在私營領域,馬士基(Maersk)集團的全球貿易數字化主管Michael White談到了減少國際供應鏈過高的管理成本的問題。他強調了建立一個開放且中立的行業平台的重要性,其核心應該是一個與所有供應鏈參與者相連的全球性網絡。因此他提到了區塊鏈技術的“去信任化”特點:構建這一可信網絡是離不開區塊鏈技術的。
對於加密貨幣的監管,美聯儲主席傑羅米·鮑威爾(Jerome Powell)曾表示,美聯儲沒有尋求監管加密貨幣。加密貨幣應當被監管,但不是被美聯儲監管。美聯儲並不具備加密貨幣管轄權,在加密貨幣領域保護投資者問題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等機構已參與了監管。
縱觀美國國會對加密貨幣監管的歷程,2018年10月3日,美國眾議院議員Doris Matsui(D-CA)和Brett Guthrie(R-KY)向國會提交了“2018年區塊鏈促進法案”,該法案的主要目的是要明確區塊鏈技術的定義。2019年5月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投票決定成立一個專門針對金融技術的工作組——FinTech特別工作組。工作組將由馬薩諸塞州眾議員斯蒂芬· 林奇(Stephen Lynch)領導,負責審查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工具等諸多工作。
目前,該工作組的職責不僅包括金融基礎設施和數據隱私,還涉及從國內和國際兩個角度管理金融科技,貸款承銷中融資和“另類數據”使用,以及審查支付行業的法律和監管框架。
區塊鏈支持者沃倫·戴維森(Warren Davidson)、湯姆·埃默(Tom Emmer)和喬希·戈特海默(Josh Gottheimer)是該小組的三名新成員。戴維森已經向國會提交過兩次《通證分類法》(token Taxonomy Act),該提案旨在讓加密貨幣免受證券法約束,並更加明晰美國對數字資產法律地位的判定。
在多次關於加密貨幣的聽證會中,關於國會議員不同的聲音也為監管方向的不明確造成了影響。加利福尼亞州眾議員布拉德·謝爾曼(Brad Sherman)作為加密貨幣反對者,呼吁禁止所有加密貨幣的法案,應該禁止美國人購買或挖掘加密貨幣;加密貨幣除了將來可能被用作貨幣,它現在可被試圖繞過美國制裁的逃稅者和流氓國家利用。美國國會議員安迪·巴爾(Andy Barr)是一個中立者,他表示,加密貨幣將繼續對金融體系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相信國會將再次重新審視加密貨幣話題。作為比特幣的支持者,安德森·霍洛維茨基金執行合伙人斯科特·庫普(Scott Kupor)表示,比特幣是執法部門最好的朋友,因為匿名交易最終可以使用智能工具分析區塊鏈流量來實現追蹤。